近日从网上看到一条有关深圳的新闻:公安机关公审一批卖淫嫖娼者,围观者约千人。再留意一下照片,那些卖淫嫖娼者都戴着口罩,估计围观者是看不清他们/她们的真实面目的。
我也曾经是个好奇的围观者。第一次是大队里开斗争大会,批斗一位李姓地主。寒冷的冬天里地主夫妇衣衫褴褛,穿着一双草鞋,低着头,胸前挂着一快牌子,牌子上写着:地主分子李XX。名字上面画了个大X,就像后来死刑犯名字上面的那个。大会发言的主要是生产队长,发言的内容我已基本忘记,只记得其中一条是批评这地主夫妇不思悔改,把家肥藏起来不交给集体。
第二次是围观一位犯了流氓罪的医生。那医生被五花大绑,双手捆在身后,胸前照例是块写着名字的牌子,旁边是两位持枪的公安人员。那次围观的人很多,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来了,一为看看这流氓长成啥样,二则看看这场面会有多大。我更多地是对那持枪的公安人员感兴趣,那制服,那大盖帽,还有那枪都让我好奇与羡慕。现在看起来这医生最多也就是利用职务之便,乱搞男女关系而已,但在文革时候,这可是了不起的丢人的犯罪。
第三次围观是读高中时学校组织的,大约是在1982年,当时刚刚改革开放,县城里的不少年轻人没有工作,他们穿着喇叭裤,留着八字胡,或者偷人钱财,或者强奸妇女,我们那里给这类人取了个很怪的名字:水老倌。那次公安机关抓了一大批“水老倌”,在我们学校操场上召开公审大会,大部分都给毙了,剩下的听说是发配到了新疆那个不毛之地种庄稼去了。后来我去新疆旅游,发现新疆有不少地方风景优美,不知这是否也有我那些“水老倌”老乡们的功劳。
自此之后,就没有听说或参加过公审大会了,想想这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进步。犯人虽然有错,但还是个人,给他们惩罚的同时,多少得留些人的尊严与面子。
却不知深圳公安突然又使出了20多年前的老招。难道这公审能解决当今中国卖淫嫖娼的难题。我看这是不可能的,一是因为我们高超的医术让中国的男人越来越多,而女人越来越少,这么多光棍男人如何解决生理需求,莫非去勾引别人的老婆,抑或强奸别人的女儿。二是因为当下的官员太好色,无论哪个当官的,只要一出事,一定就会被发现作风堕落,包养情人,出入声色场所。官越大,情人年纪越小,数量越多。俗话说的好:“干部带了头,群众有劲头”。差异只是当官的用公款,而群众就自费;当官的要求年轻漂亮,而群众只要是女人就行;当官的恨不得天天来,而群众只能偶尔来(哪有那么多钱呀);当官的有人看门把守,而群众就得冒点风险。三是这卖淫嫖娼是公安机关创收的绝好渠道,每次抓到一对,每人罚款5000,立马就是10000元的收入。如果公安机关动真格的,把这卖淫嫖娼100%给杜绝了,那公安机关的奖金从哪里来,没有了奖金,那谁愿意出生入死地干公安这活呢?
这些道理,他们一定是明白的。
想来想去,我估计是年底到了,他们总得干点事情,要不局长的秘书们如何去写他们的年终总结。
只是苦了那卖淫嫖娼的,还好都戴着口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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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向西-西域漫游记(12)


2006/12/01 16:56 | by 